劳动仲裁的电话号码是12333,但因地区不同,你需要在号码前面加上区号才能拨打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同时,您也可以访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在联系人工服务时,建议你提前准备好相关问题和材料信息,比如劳动纠纷的具体情况,包括涉及的单位名称、纠纷发生时间、经过等,以便更准确、高效地向工作人员陈述问题,从而获得针对性的解答和帮助。若遇到占线等情况,可适当等待后再次拨打。
1.提供证据材料,明确申请人、被申请人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申请书应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2.当事人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以及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若决定受理,会将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若不予受理,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4.若受理,仲裁庭会提前五日(也有说法为三日)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5.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之后会将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